我院2015年招收应届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李宏伟发布时间:2014-10-11浏览次数:207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4〕38号)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发〔2014〕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15年推免生复试组织工作布置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相关学科负责人,以及学院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学院应届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复试工作。

 2、组织以硕士生导师为主的专业综合能力复试小组,每个综合能力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一名;组织英语听说能力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一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

 3、复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作记录。

 4、推免生复试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有:1)本科阶段成绩单;2)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要达到英语六级425分要求,专业型最低需要英语四级497分);3)学生证及身份证;4)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5、复试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具体比例由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二、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1、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我院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复试时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原件与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提前15分钟办理复试报到,并进行复试。

 2、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综合能力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办法

每位推免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5分钟。面试要单独进行,避免多个推免生同场面试。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式面试,由面试教师提问,推免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根据推免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 

  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听说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

     三、录取办法

 1、复试录取按照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高向低分进行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小于1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政审不合格者;

 3、录取过程: 

(1)、推免生根据招生学院的接收通知及接收专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报名志愿。如未按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院网站公示招收本校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其它事项

  1、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处理。

  2、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五、监督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

js4399金沙线路研究生秘书:025-85866106

 

js4399金沙线路   2014.10.8